根本沒檢舉黑函 檢方:王郁琦僅憑「傳聞」法辦張顯耀
北檢表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右)僅憑「傳聞」將當時的副主委張顯耀送法辦。(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今早認定張顯耀、張的前助理陳宏義、貼身秘書張素玲等3人,未曾洩漏我國任何機密,今將3人不起訴;此案關鍵在於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的證詞,檢方認為王郁琦沒收到檢舉函,僅憑耳語就將張顯耀法辦,卻交代不清消息來源,無法據此推論張顯耀涉案。
為釐清張顯耀涉案內容,去年8月,檢方密訊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等相關各處處長,勾稽比對證詞及國安監聽譯文,認定張顯耀所揭露的消息皆無關機密。
王郁琦雖證稱,此案是台商主動提醒,指張顯耀與中國官員走得很近,「未來可能會出事」。然而,檢方詢問王郁琦在哪場台商聚會聽聞、經哪位台商提醒、台商聚會時間及地點等,王郁琦都說不出來,甚至連檢舉黑函都沒有,認定王郁琦以來源不明的傳聞將張顯耀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