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認密會郭冠英 馬以南提告《新新聞》無罪
被誤認密會郭冠英,馬以南提告《新新聞》,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林瑩秋、新新聞總主筆郭宏治、主筆郭瓊俐3人無罪。(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新聞周刊》今年3月報導,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在兄弟飯店密會曾經引發「高級外省人」爭議的前新聞局組長郭冠英,並介入省政府人事案;馬以南認為她根本不認識郭冠英,當天她會見的是清華大學副校長劉容生,不是郭冠英,《新新聞》僅憑偷拍照片,也未向她查證,即撰文妨害她名譽,自訴控告《新新聞》總編輯林瑩秋等3人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林瑩秋、新新聞總主筆郭宏治、主筆郭瓊俐3人無罪。可上訴。
法官特地比對馬以南提供的劉容生照片、從電視畫面擷取的郭冠英影像,以及林瑩秋在兄弟飯店拍到、並刊登在《新新聞》的「馬郭密會」照片,三方比照,顯示郭冠英、劉容生年齡相近,且都是白髮稀疏、戴方框眼鏡、雙頰豐腴、圓形臉、鼻形寬大,臉部特徵極為相似,且兩人西裝、襯衫、領帶的穿著形態也甚為接近,林瑩秋當時確實有可能將劉誤認為郭冠英,產生兩人交情匪淺的確信,並非憑空捏造事實,沒有誹謗犯意。
判決指出,雖然《新新聞》未向當事人求證,但查證本就不限制須用何種方式求證,林瑩秋根據親身目擊的經驗,以手機拍到的照片交給郭瓊俐,並轉述目擊所見,足見並非在毫無證據下虛構捏造新聞,不能僅因未向當事人查證,就認定3人有惡意誹謗的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