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多明尼加公使外勞 竟在富商家幫傭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中)昨爆料,多明尼加駐台公使申請外傭,但該外傭卻被帶至富商家幫傭二年,要求政府調查。(記者王藝菘攝)
林淑芬︰富商疑勾結公使壓榨外籍移工
〔記者林良昇、陳永吉/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爆料,多明尼加駐台公使申請外傭,但該菲律賓籍幫傭R女卻被帶至冠德集團二代馬志綱家中幫傭二年,因續約時馬家不願調整到法定薪資一萬七千元,R女將被迫遣返。林淑芬表示,富商疑勾結公使壓榨外籍移工,恐是冰山一角。
冠德建設︰大股東私領域無法評論
多明尼加使館未回應
記者昨致電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館向公使卡斯鐸求證,使館人員以卡斯鐸目前不在館內為由,無法代為回答。冠德建設也對此表示,此為大股東私人領域事情,公司無法評論。
林淑芬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接獲R女投訴,她名義上受雇於多明尼加大使館公使卡斯鐸,卻被仲介到馬志綱家工作,從事幫傭和帶小孩二年,今年工作約滿前,R女願意續約,希望馬家支付最新家事外勞薪資新台幣一萬七千元,而非一五八四○元,馬家不願續約,R女恐被遣返。
林淑芬表示,公使聘僱外國人工作是依外交部訂定「各國駐華使領館及駐華外國機構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範較寬,R女名義上雇主是卡斯鐸,卻到馬家工作,卡斯鐸稱因他經常不在家,所以將R女給有私交的馬家照管,但事實上R女從未踏入卡斯鐸住處一步,該雇傭關係根本已違法。
外交部禮賓處副處長陳家彥表示,目前有九十三名外交人士申請外國雇傭,類似情況是首例,已邀集相關單位和當事人開協調會,並建議移民署同意R女合法在台繼續居留。
勞動部專委陳昌邦說,會依就服法裁處非法雇主和仲介十五萬至七十五萬元罰鍰,但外館人員有行政豁免權,是否能裁罰還要認定。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主任汪英達表示,R女已繳八千元罰鍰,將於廿三日前離境。移民署表示,仍請R女依限自行出國,再持外交部核發之簽證入國,並獲勞動部核發工作許可,經轉換居留簽證後,移民署即可核發外僑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