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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自閹! 兩度彈劾張通榮未成

2013/08/14 06:00

已無第三次了…

〔記者李欣芳、盧賢秀/綜合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涉關說縱放酒駕婦女,監察院昨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雖然贊成反對的票數「很接近」,但彈劾案依舊沒通過,依規定監院無法再就此案提彈劾。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抨擊說,張通榮在這項關說案做了最壞的示範,監察權卻自我閹割!

市府︰盼事情快過 療傷止痛

與會監委透露,昨會中就是否彈劾張通榮,並未出現激烈爭辯,倒是有部分監委詢問案情,這位監委說,原以為彈劾案會過關,沒想到竟未通過,實在令人意外。

張通榮目前出國訪問,針對彈劾結果,基隆市府發言人李梁表示,尊重監察院,謝謝大家關心,希望這件事情趕快過去,讓市長療傷止痛、重新出發。

依監察法第十條有關彈劾案審查不成立之異議處理規定:「彈劾案經審查認為不成立,而提案委員有異議時,應即將該彈劾案另付其他監察委員九人以上審查,為最後之決定。」由於張通榮案已是二度彈劾不成立,此案確定無法再提出彈劾。

張通榮去年九月被控涉關說縱放酒駕廖姓婦人,遭檢方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在上月二十六日對張的關說行為判處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向指定公庫支付二百萬元,並服二百小時勞動服務。張通榮則趕在前天最後一刻提出上訴。

監委楊美鈴、程仁宏七月五日首度提案彈劾張通榮,但當時彈劾審查會以四票對八票,並未過關。楊美鈴、程仁宏昨二度提案彈劾,雖然贊成彈劾與否的票數很接近,但彈劾案還是沒過,與會監委紛紛表示依規定不能透露彈劾審查會的任何內容與彈劾票數。

提案監委︰判有罪應彈劾

昨會中播放張通榮涉及關說的監視錄影帶,楊美鈴認為張通榮已被基隆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應予以彈劾。

對於二度提彈劾案仍未過關,楊美鈴表示,「我努力過了,我真希望有第三次」,但遺憾的是監院機制並沒有第三次彈劾,此案只能到此為止,將來她提調查報告時會再努力,看如何在機制面把關說的負面行為導正。程仁宏則是不願意受訪,身旁人士透露他心情很低落。

林俊憲表示,張通榮的關說行徑引發社會觀感很差,社會原本期待監察權能伸張正義,但結果卻與社會的期待有高度落差,令人質疑監委是為了明年基隆市長選舉的考量,擔心影響國民黨的選情,才輕放張通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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