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企業董事 桃園市長被彈劾
國民黨籍桃園市長蘇家明(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陳慧萍、李容萍/綜合報導〕國民黨籍桃園市長蘇家明(見圖,記者李容萍攝)因違法兼任民營公司董事,持股超過股本總額十%,監察院審查會昨以八票對三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蘇家明︰委屈、不平
蘇家明昨回應表示「很委屈」、「很不平」,他自認從選上桃園市長後都誠實申報財產,該申復也申復了,監院卻未採納,堅持彈劾,實在沒道理。
監院調查發現,蘇家明自九十五年三月上任桃園市長後,不但沒有主動辭掉嘉芳塑膠、嘉晉塑膠等三家民營公司的董事職務,還在其中兩家持續持有十六.六%和廿%的股份,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公務員持股不得超過十%」之規定。
提案監委趙榮耀指出,此案是監院財產申報處發現蘇家明申報資料有異,提報後由監委調查,經比對經濟部和財政部資料,發現蘇任市長後,並未主動辭去原任的私人公司董事職務,還繼續持股,違法事證明確。
趙榮耀說,蘇接受約談時,強調他擔任董事的公司都是家族企業,僅掛名,未參與營運,「不曉得這樣是違法」;但是蘇違法事證明確,不能因為對法規不了解,就免除罰金或行政責任。蘇家明獲知將被約談後,緊急申請股份減半,將股份移轉給妻子,目前已符合規定。
趙榮耀說,民選首長大多非公務員,可能對法規比較不清楚,希望此案能提醒所有民選首長,當選後,對於自己過去經營的事業或擔任私人企業的董監事職務,都要詳細檢核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蘇家明是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的堂叔,他昨天重申,相關公司均為家族企業,由於五兄弟手足情深,父親過世後並未「分家」,加上公司的事都是兄弟在打理,雖掛名董事,但他根本不知自己持股多少。
蘇家明強調,擔任市長後,都誠實申報財產,絕無隱匿,而且一直以來也沒有人事單位告知兼任董事和持股問題,直到監察院發動調查,他才知道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