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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技正賣精靈炸彈情資 判刑8年

2010/10/29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審結中科院技正黃正安販賣「精靈炸彈」等情資給中國案,黃正安先要求中國「出資」七百萬美元,再轉洽詢埃及,希望以六千六百萬美元代價賣給埃及,黃被依觸犯貪污、洩密、蒐集情資等罪,判處八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確定。

居中替黃正安和中國牽線的中國新娘林偉,則被判刑三個半月、得易科罰金;至於黃的前妻陳竹貞,雖幫忙到中國交付情資,因陳在二○○三年六月向調查局自首,且轉為污點證人,使本案順利偵破,陳獲判免刑;林偉、陳竹貞皆判決確定。

本案審理期間,還發生台北看守所延遲送達羈押裁定,導致黃羈押逾期一天,高等法院只能依法釋放黃,引發社會關注;黃目前未在押,但已遭限制出境。

判決指出,空軍官校畢業的黃正安,上尉退伍後轉任中科院第二所文職人員,負責「雄風三型飛彈」研發,並參與「擎天計畫」,黃利用職務之便,蒐集中科院研發的飛彈技術,包括「鳳凰遙攻精靈炸彈」、「擎天計畫」等軍事機密。

黃二○○二年結識中國新娘林偉,透過林偉與中國軍方搭上線,將中科院飛彈計畫書轉交共軍,並以「芭比娃娃」作為「精靈炸彈」代號,二○○三年黃再將中科院機密存在數位相機記憶卡,要前妻陳竹貞經澳門轉赴上海交給共軍窗口。

陳要求共軍付二百萬美元代價,共軍反要陳轉告黃,再刺探更有價值情報,但此時檢調人員已將黃監控收網,逮捕黃、林等人。

前往埃及推銷 宛如電影情節

值得一提的是,黃不只賣軍事機密給中國,二○○三年四月間還帶精靈炸彈計畫書到埃及,親自向埃及空軍總部簡報,推銷精靈炸彈計畫;有檢調人員嘆稱,黃出賣台灣的手法,不比好萊塢電影情節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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