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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國榮不得任教 馬認逾比例原則

    針對前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因政大校教評會做出「不續聘」處分可能喪失任教資格,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表示,總統馬英九認為,如果這個決議將導致莊終身不得擔任教職的話,這樣已逾越了比例原則,相信這也不是政大的本意。

    馬英九說,莊國榮是個年輕學者,盼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

    教育部長鄭瑞城昨也首度對此事發表意見,認為不論依教師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如果依「行為不檢」為由不續聘,確實會造成莊日後不得任教,「若政大內部進行立即修正,不失為好的做法」。政大和教育部人事室的主管已面對面溝通過,根據他獲得的訊息,政大會維持不續聘的決議,但會引用其他條例,避免莊日後不得任教。鄭瑞城表示,過去「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多因為性侵,莊案是首次因言語問題,適用性應更謹慎,尤其是「政治言論自由」更應特別受到保障。

    政大昨晚表示,政大不續聘莊國榮的基本立場沒有改變,但不希望莊無法任教,加上尊重鄭瑞城昨天的看法,因此不排除增修其他補充條件,考慮援引其他條文。據了解,目前外界在討論莊案時,焦點集中在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六款,但政大仍可援引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八款「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政大校規其中的規定。

    莊國榮昨晚表示,感謝總統府、教育部出面釐清爭議的法律問題,至於原訂七月一日將採何種做法,會在近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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