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 高市議員朱挺玗當選無效
高雄市議員朱挺玗在選舉期間涉及賄選,昨天當選無效二審定讞,不過,整個當選無效判決,要等判決書送達議會,才能夠真正開始執行。(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議員落選人蔡武宏提起朱挺玗、吳銘賜當選無效官司,二審昨天審理後大逆轉,認為朱的多處競選服務處被查獲賄選,並有相當組織,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吳則維持原審當選有效判決。
前年底高雄市議員選舉,第五選區共有十六人參選,經中選會公告當選十人,吳銘賜第六高票,得票數為一萬四千多票;朱挺玗吊尾車當選,得票數為一萬一千多票,蔡武宏最高票落選,與朱相差三千二百票。
朱否認送現金、電扇
原告蔡武宏指出,朱挺玗委由服務處處長孫榮文、主任蔡明取、競選總部主任賢繼禹等多人,透過蘇姓等多名樁腳,以每票五百到一千元行賄選民,並委請社區發展協會贈送電風扇賄選。
被告朱挺玗則否認蔡所指的賄選情事,並說,她既未參與,也不知情。
高雄高分院調查,朱與蔡雖然相差三千多票,但競選活動期間,朱的競選服務處,多處遭查獲有賄選情事,並有相當的組織,其每一樁腳買票數量多達一百票至三百五十票。
又說,這些樁腳有些被依預備賄選起訴,或因罪證不足判無罪,但按經驗法則,朱參選時只有廿六歲,沒有從政經驗,未與選民建立信任關係,且既經決策以賄選方式獲取選票,斷無僅對零星選區選民買票,而其決定賄選,均隱密進行,未經自首或查獲者,應仍屬多數,客觀上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吳銘賜仍判當選有效
至於吳銘賜招待里長出遊、舉辦募款茶會賄選部分,無法證明為不正利益,維持原審當選有效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