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華航正名 不該只談成本營收
華航正名議題,引起各方討論。(資料照)
國航代表國家 有宣傳國威意義
台灣援外口罩衍生華航正名議題,外界認為正名恐丟航權,國際航空法專家、清大科技法律所教授黃居正昨強調,航權協定不會在文本中指定航空公司的名稱,華航正名「百分百」不會影響航權,正名最主要的障礙,在於華航至少四成營收來自兩岸航線,正名後就不能飛中國了。
黃居正解釋,航權屬雙邊協定,樣態很多,我與新加坡是民航局出面,與荷蘭、德國則以機場對機場形式,通常航權協定不會在文本中指定航空公司名稱,也不會因航空公司更名而影響其效力。
黃居正舉例,當初我與荷蘭的航權協定,是以史基浦機場與中正機場為締約主體,但中正機場二○○六年改名為桃園機場,也未因此讓雙方不能互飛。
航權協定 不會指定航空公司名稱
黃居正也說,瑞士的國航就曾改了三次名,「誰知道會不會飛到一半,航空公司就被併購、破產?」
他說,之前復興航空解散、遠航停飛,交通部收回航空公司航權,重新分配,也不必與他國重新談判;星宇航空加入台灣與越南航線,也不必重談台越航權,「因為當初航權協定就沒有說要由誰飛」。他強調,認為「華航正名會影響台灣航權」的說法,根本是「鬼扯」。
黃居正表示,從華航財報來看,其至少四成營收來自中國,他們擔心正名後無法飛到中國,正名背後最大障礙在兩岸航線。
改名後不能飛中國 最主要障礙
正名牽涉烤漆、人力、商標等成本推估超過十億元,黃居正指出,國航代表國家、有宣傳國威的意義,各國也都補貼國航,華航應以國家為先,不該只談成本、營收。
至於中國是否會施壓各國要求與台灣重談航權?黃居正分析,華航主要的航點在歐美日等國,不是中國能影響的,現在是正名最好時機,政府是否願在此時順水推舟,就看領導人的決心與國家的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