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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涉賄副議長 郭明賓到案

被指控涉嫌賄選的嘉市副議長郭明賓昨到嘉義地檢署報到。(記者丁偉杰攝)

被指控涉嫌賄選的嘉市副議長郭明賓昨到嘉義地檢署報到。(記者丁偉杰攝)

2018/11/27 06:00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無黨籍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這次選舉期間,被控涉嫌透過樁腳以現金賄選,檢方選前傳喚他到案,郭請假改在昨天上午到嘉義地檢署應訊。正值市議會開議期,議員有所謂「議會保護傘」,庭訊不到三小時,檢方於中午將郭請回。郭面對媒體訪問時,數度說「偵查不公開」,離去時拋出一句「希望檢調趕快還我清白,別當政治打手」。

有保護傘 訊後請回

嘉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檢方秉持中立原則,獨立辦案不受政治力干預,怎可能當政治打手?

法界人士說,議會開議、張開「保護傘」,檢方訊後不能對郭做出強制處分,日後仍可再予傳喚,以利後續偵查。嘉市議會定期會本月十二日開議至十二月十一日,屆時「保護傘」即收傘。

郭明賓被控涉嫌以現金買票案有三件,已收押三名樁腳,郭六日前往中國,待市議會十二日開議、張開「保護傘」後旋即返台,嘉檢依「地方制度法」函請議會同意讓檢方逮捕或拘禁郭,議會決議「不同意」,檢方只好暫時作罷。

檢方將郭列為被告,傳喚郭於本月十九日到案,但郭請假,改於昨天到案。檢方十五日就對他發布境管通知,避免他有機會「落跑」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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