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交船延宕 海巡署解約求償12億
2017/11/27 06:00
〔記者曾健銘、徐聖倫、洪臣宏/綜合報導〕慶富船廠於一○二年承造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二十八艘一百噸級巡防艇,但屢屢延宕交船,原訂於今年四月三十日要交船的第十四艘PP-10068巡防艇,經展延工期一一九.五天,理應在今年八月二十八日交船,但截至十一月二十六日十二時止,已逾期完工達九十天,洋巡總局表示已符合解約要件,昨依規定與慶富解約。
慶富發言人紀景朧對此表示,他也是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公司目前沒有評論。
洋巡總局表示,慶富出工率奇差,十月份平均僅十三%,十一月一日至十九日出工率為○%,本月份已五次行文警告慶富及負連帶保證之兆豐銀行,若不改善將與之解約。
洋巡總局採取作為包括:首先書面通知慶富船廠解除契約,並將其刊登不良廠商,次為不予發還各項保證金計四億餘元,並通知連帶保證銀行撥付履約保證金、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等全數款項。而已交船之十三艘巡防艇後續保固,以及未交船之十五艘巡防艇將另行招標,所增加之費用,向慶富提起損害賠償告訴。
僅交付13艘 仍有15艘未交船
洋巡總局副總局長謝慶欽表示,當時慶富船廠低價搶標,但得標至二十六日止僅完工交付十三艘,仍有十五艘未交船,解約後將另行招標。但依市場行情,新建案預計得增加十二億餘元經費,依照契約規定將向慶富船廠求償。
此外,已交付的十三艘巡防艇皆是逾期交付,雖未達到九十天解約條件,但依照契約規定必須罰款船艦價值金的千分之一,即是逾期交付一天即罰十三萬元,慶富船廠至二十六日止已支付七千萬餘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