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辯論 馬與柯建銘律師針鋒相對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審理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等案,高院昨天開庭辯論,柯、馬兩陣營針鋒相對,柯批馬洩密事實明確,犯案結構是「總統加上檢察總長」,請求將馬從重判刑,馬英九則是三度重申「我無罪」,並反批柯建銘身為執政黨大黨鞭,涉關說醜聞卻不認錯、不道歉。全案辯結,訂十月十一日宣判。
高院10月11日宣判
台北地院一審判馬無罪,柯建銘不服,上訴高院;柯認為,事發的一○二年九月一日凌晨關鍵的八十八秒通話,根本就是馬英九打給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指示黃中午到官邸向馬報告,馬涉教唆洩密,因此聲請調閱隨行秘書林有振的值班表、簽到簿、通聯紀錄等資料。
合議庭昨指出,國安局函覆指出,案發當時的值班資料已銷毀,但八月卅一日上午十時至九月一日上午八時,是由林有振與郭姓警官兩人輪值總統的隨行秘書;柯的律師說,國安局回函未附簽到簿、值班表為證,未能釐清關鍵案情,「有講等於沒講」,不應列為證據。
柯建銘透過律師指稱,馬英九宣稱林有振代打電話給黃世銘講了八十八秒,但依基地台位置顯示,這通電話的前兩分多鐘,馬用同一支門號打給林有振的公務門號,馬的門號基地台在台北市重慶南路,林的門號基地台卻在新北市新店區,「林又不會飛,難道林有『任意門』能飛速從新店趕到總統官邸?」質疑林、黃證詞不實。
柯的律師認為,馬在檢方偵辦黃世銘時作證的證詞,以及馬在周玉蔻廣播節目受訪中,都承認不清楚誰被監聽、哪些人只有通聯紀錄,經黃世銘第二度報告和提交「專案報告二」後,疑問才大致獲得解答,可見馬有教唆洩密的行為;柯還批評北院今年三月、八月兩度「竭盡所能判馬無罪」,已發生憲政危機,希望高院從重量刑。
馬則均以「我無罪」回應,並不假辭色重批柯建銘涉關說醜聞,還在法庭上說自己捍衛司法體制,「完全沒有愧疚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