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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濫搜案 下令的少將遭彈劾

國防部前保防處長少將趙代川。(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國防部前保防處長少將趙代川。(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7/01/06 06:00

〔記者林良昇、涂鉅旻/台北報導〕監察院調查憲兵濫搜案,認定下令的陸軍少將、當時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涉有多項違失,昨通過彈劾趙,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國防部對此表示尊重,將審視彈劾文內容續行辦理。

去年三月,魏姓男子之女上網指控,魏男透過網站購買販售白色恐怖時期機密文件,遭憲兵登門搜索、偵訊,事後又擬發給一萬五千元獎金要求簽切結書遭拒,軍方相關舉措引爆極大爭議,遭批是白色恐怖再現、人權倒退,事件延燒後,趙代川坦言下令。

監院調查指出,保安處發現魏男拍賣三份文件後,趙代川召開專案會議,會議中有人建議先查明文件是否已解密或銷毀,釐清要行政調查或刑事偵查,但趙未簽呈給政戰局長核定,貿然於會後即指示軍安總隊與憲兵隊找上魏男,進行偵訊、搜索。

監院表示,取回三份文件後,趙代川也未函請鑑密,直到事件曝光才完成鑑密,趙甚至在憲兵隊以妨害秘密等罪嫌偵辦魏男時,指示下屬向憲兵隊探詢偵辦方向,干擾刑案偵辦程序;還請魏男收下一萬五千元獎勵金,並簽署無償歸還國軍文件的切結書,讓魏男被當嫌犯又是有功人士,獎勵金被疑為封口費,嚴重損害軍譽。

監院昨通過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提案,彈劾趙代川,全案移送公懲會;高鳳仙批評,此案憲兵隊和軍安總隊共派出十一個人到場針對平民辦案,是「大砲打小鳥」,不合比例原則,過程也不合程序。

楊美鈴說,保安處和軍安總隊的身分敏感,偵查民眾犯罪應嚴守分際,本案動用憲兵的必要性也值得商議,而用大陣仗和釣魚的手段辦案,僅為取回文件,對人權保護造成極大傷害,目的和方法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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