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案 林芳如被判刑
2012/02/23 16:4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亮票疑案,市議員林芳如同意認罪協商,被高雄地院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支付國庫8萬元,並為首位被判刑的市議員。
據了解,前年12月25日上午,高雄市議會首次舉行縣市合併後正副議長選舉,高雄地檢署蒐證發現有不少議員投票時疑似亮票,讓在旁的監察員觀看,乃正式分案調查,並傳喚市議員到案說明。
市議員藍星木(63歲)、林芳如(43歲)、蕭永達(46歲)和陳麗娜(41歲)等4人,涉嫌以「注視確認選票蓋章處」或「吹乾油墨,攤開選票」等方式亮票,被承辦檢察官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開庭審理期間,林芳如坦承犯行,其餘藍星木等3人因拒絕認罪協商,並未審結宣判。
高雄市議會包括正副議長在內共有66名議員,迄今有51名議員坦承犯行,獲得緩起訴處分、起訴3名議員由院方審理中、1人判刑,尚有11人由檢方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