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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事法院再駁回陳水扁控美案

2009/10/07 10:26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美國時間五日,駁回提審林志昇等二二八人控美案後,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也於當地時間六日,駁回提審陳水扁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及國防部長蓋次的案子。

林志昇表示,接連兩敗,他非常遺憾,雖然兩個法院都未說明分別駁回兩案的理由,但他絕不會放棄再尋法律途徑,釐清台灣地位。他並強調,將不排除針對自己的案子,與美籍律師坎普研究後,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林志昇今天上午受訪指出,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書記官William A. Decicco宣佈:「USCA Misc. Dkt. No. 10-8003案駁回」,本案是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陳水扁先生向華盛頓軍事上訴法院提出「流亡中華民國沒有對前總統之審判權」爭議。

他表示,本案宣佈後,委任律師Dr. Jonathan Levy立刻建議:「本案應該從舊金山聯邦人權法院再提訴訟」,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與台灣人權訴訟協會共同決議,朝此方向努力,並將向陳水扁先生報告。

此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五日駁回約四千五百件案子中,林志昇等人控美案也在列。林志昇說,最高法院每年只提審約一百五十件案子,最高法院受理案件中,僅千分之三的比例能被提審,難度很高。

他不解,其控美案上訴最高法院後,被告美國國務院放棄書面抗辯,未料此案最後未獲提審。但他認為,這場訴訟打了三年,美國聯邦高等法院在今年四月七日判決「台灣人六十年來無國籍、無政府、生活在政治煉獄中」,已初步對台灣地位下了註解,也是此案的價值所在。

林志昇指出,他之所以找二二八人聯合控告美國,意在提醒美國政府,當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美國委託蔣介石集團接管台灣後放任不理,造成台灣人民身陷二二八慘案,台灣人權在國際間被漠視,美國應依舊金山和平條約,負起身為台灣主要佔領權國的責任,協助台灣人建立國家。

林志昇強調,孫中山推翻滿清,花了十一次才成功,他要推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才失敗一次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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