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之爭失利 張東正被拱選立委 陳秋蓉延續基層服務
競選員林市長失利,陳秋蓉坦然接受結果,卸任議員後也會延續原有的基層服務。(翻攝陳秋蓉臉書)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不驗票了!彰化縣兩個縣轄市,彰化市與員林市今年市長選舉競爭激烈,藍綠兩黨都推現任縣議員角逐,開票結果出爐,彰化市長由民進黨林世賢以319票小贏國民黨張東正,員林市長由國民黨游振雄以157票險勝民進黨陳秋蓉,票數都僅差千分之三,張東正昨日提重新驗票,今日決定又不驗了,坦然接受敗選,支持者紛紛拱他選立委,陳秋蓉表示會延續原有的基層服務。
張東正表示,兩者票數相差在千分之3,符合行政驗票門檻,惟限立委、直轄市跟縣市長選舉,只能提選舉無效,但認為選舉過程之爭議,錯不在選務人員,經過團隊討論,決定放棄選舉無效之訴。失利後有不少支持者勸進選區域立委,張東正說,會繼續努力,與民眾站在一起。
只差一步就能當市長!陳秋蓉說,這是員林市民的選擇,她願意虛心接受,第一時間也恭賀游振雄當選,不過票數僅差千分支3,有許多支持者希望能重新驗票或提選舉無效之訴,惟舉證恐浪費社會資源,決定坦然接受結果,卸任議員後也會延續原有的基層服務。
對此有律師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9條規定,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結果,若次高票的候選人與最高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3以內,可在投票日後7天內,向地方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部分投票所的選舉人名冊及選票,並繳交投票數一票3元的保證金,惟以上兩失利候選人是競爭縣轄市長 ,並不符合行政驗票原則,只能提選舉無效之訴,舉證選務人員疏失或投開票過程違法。
彰化地院表示,截至目前接獲2起選舉無效之訴,都是敗選候選人以「一票」或極微票數落選,另外投票日當天,有田中鎮某代表候選人申請保全證據,隔日以證據不全駁回。
國民黨提名彰化市長候選人張東正,面對選舉失利決定不再提驗票,也不提選舉無效之訴。(翻攝張東正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