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核家園目標 政院:不因「以核養綠」過關而改變
以核養綠公投過關,政院發言人kolas表示,政府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以核養綠公投過關,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有關「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將面臨失效,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天受訪表示,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將在公告第3日起失效,不過核一、核二、核三延役及核四商轉已來不及,政府2025年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
對於政院稱非核家園目標不變,遭質疑罔顧民意、公投投假的,Kolas說,行政院不會罔顧民意,會尊重這項公投案,轉告經濟部與台電重新評估電力政策。
以核養綠公投案的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Kolas表示,以核養綠公投是要求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現在這項公投案過關,依公投法規定,從公告日第3日起,該法律條文將失去效力。Kolas說,對於有人質疑行政院枉顧以核養綠公投的民意,她表示這不是枉顧民意,我們尊重這項公投案,將轉告經濟部與台電,重新評估電力政策。
Kolas表示,不過,即使該項條文失效,政府推動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因為實務上已不可能讓核一、核二與核三廠延役。依法,核電廠在除役期限前5到15年必須提出延役申請,核一與核二廠除役在即,已來不及申請;核三廠則是要在108年前提出申請,但申請的作業評估時間要4到5年,時間上已來不及。
有關核四廠商轉部分,Kolas說,台電在今年評估,核四商轉需要6到7年,且需要耗資新台幣688億元。如果明年重啟核四,6年後是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已經達成,屆時已不需要核電,因此核四也沒有商轉的必要。
此外,國民黨提案的反空污公投「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與反深澳電廠公投「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以及反核食公投「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的同意票皆通過門檻。
Kolas說,將請經濟部在確保供電的情形下,去努力達成每年降低1%火力的目標,改善空污與維持穩定電力是行政院的原則;停建燃煤電廠方面,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已宣布停建深澳電廠,公投結果與政府施政方向一致。
至於反核食公投通過,Kolas表示,行政院將請衛福部依照公投法規定,在維持食品安全下,繼續針對日本食品進行查驗。政府的立場就是要讓民眾吃得安全、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