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性騷案不起訴 張花冠︰鹹豬手+黑手是同一隻手?
張花冠今天表示已聲請再議,更指「鹹豬手加黑手難道是同一隻手?」。(記者林宜樟攝)
首次上稿 11:16
更新時間 13:28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長張花冠指控去年9月遭立委陳明文強摟並出言恐嚇,控告性騷擾,今年8月30日嘉義地檢署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張花冠今天由律師林仟雯陪同,表示已於9月5日聲請再議,指陳明文1月就在電視上稱此案已不起訴,檢方又將「強摟變成搭肩」、「恐嚇認定成抱怨」,認為「鹹豬手加黑手難道是同一隻手?」。
張花冠說,當時陳明文強摟並對她說「恁爸擺好的七星燈,如果把我踢倒,我就給妳死得很難看」,這種話並不是平常搭訕;她說,此事發生在去年9月13日,20日提告性騷擾,今年8月28日偵結,8月30日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但陳明文1月在電視台節目上就宣稱「這件事已經不起訴」,此案經過343天,結果跟陳明文預測的一樣,這樣的司法讓她懷疑,難道政治人物講的平權都是表面的,「難道還有一隻黑手嗎?難道鹹豬手跟黑手是同一隻手嗎?」
律師林仟雯說,陳明文用男性強勢體力強摟張縣長頸、肩部,使其不能抗拒掙脫造成肢體接觸數分鐘,不理會縣長「不要這樣」的退避反應,是以強暴脅迫手段,妨害縣長行使人身自由及身體不受男子肢體緊密貼近接觸之人格法益全力,不僅是性騷擾也有強制罪;而檢方對張縣長提出的證據與證人,都故意不查,不起訴處分書也未放在地檢署公關室,是否是意圖淡化社會關注。
陳明文日前針對張花冠表示要聲請再議曾回應,性別平權不該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他說,對縣民來說目前嘉義縣災害後續的工作更為重要,他不願隨張縣長起舞。
尊重司法 陳明文不回應
陳明文委任律師楊瓊雅在今天中午回應,案發至今張縣長前後說詞不一,一變再變,一路炒作所謂「花文之亂」,最後偵查結果不起訴處分;檢方是就張縣長指述、張縣長提出照片、發生經過、當時的背景、場所環境、在場的人、事、物等具體事實加以調查,並為綜合判斷,認為本件與性騷擾防治法之構成要件不符而為不起訴處分,並非張縣長所指單就「肩膀」非腿部、胸部與隱私處即為不起訴處分;恐嚇部分也因除了張縣長單一指述外,無任何具體事證以實其說而認罪嫌不足。
她說,陳明文請她代為轉達尊重司法,不願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不隨張縣長召開記者會回應。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尊重當事人,而承辦檢察官已於6日將卷證資料送請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審議,另為保護被害人權益依性侵害防治法相關規定,不公佈不起訴處分書內容。
嘉義縣長張花冠指控立委陳明文強摟,提告性騷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