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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億員林國宅賤賣3億? 彰縣府告議員、員林市長

彰化縣政府工務處長林漢斌(中)與律師陳政麟(左),對縣議員曹嘉豪、員林市長張錦昆提出告訴。(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縣政府工務處長林漢斌(中)與律師陳政麟(左),對縣議員曹嘉豪、員林市長張錦昆提出告訴。(記者陳冠備攝)

2018/08/03 16:50

首次上稿:16:31
更新時間:16:5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員林國宅商場百貨設施產權爭議不斷,住戶跟廠商彼此互訟,近日國民黨籍彰化縣縣議員曹嘉豪、員林市長張錦昆幫住戶發聲,指控彰化縣長賤賣員林國宅「15億只賣3億」、「公有停車場變私有」不符合居住正義。彰化縣政府認為是發言打擊公部門,決定對兩人提出毀謗及公然侮辱公署,事情愈演愈烈。

8月1日晚間,曹嘉豪與張錦昆到同黨籍縣議員游振雄參選員林市長造勢場合站台,曹嘉豪指控現任縣長,將價值15億的員林國宅產權,以3億低價賣給民進黨籍的後援會某會長,認為違法居住正義,一切攏是為了選舉;張錦昆也指控縣府將公有停車場變私有,要市民眼睛睜亮。

政見影片傳出,縣府認為遭不實指控,今日由工務處長林漢斌、新聞處長李俊德與縣府顧問律師陳政麟等人代表縣府到彰化地檢署對曹嘉豪與張錦昆按鈴申告。

林漢斌表示,員林國宅自1995年竣工後,其1樓及地下1樓停車場的商業設施百貨公司產權歷經41次公開標售均無人投標,內政部營建署從2004年陸續降低標售,2012年5月30日彰縣府(魏明谷未就任)核定並公告底價為3億4900多萬元,多年來未更動,直至2016年7月「締優公司」才以底標得標,標售過程公開透明,另外依地政機關登記,地下停車位為百貨商場設施產權,非屬社區住戶共有,去年台中高分院判決員林國宅管委會敗訴,應返還不當得利113萬餘元定讞,絕無賤賣國有財產及圖利他人。

林漢斌說,員林國宅爭議,在議會監督小組都據實說明和釐清,包括請內政部營建署說明,相關事證都很明確,議員與市長不應再散播錯誤言論,已對政府形象及威信有所影響,因此提告。

遭到提告,曹嘉豪表示:「遺憾」,認為他是議會國宅監督小組成員,監督縣政可受公評,涉及的是公眾的事務卻遭提告,相關單位應思考連議員都要告,那人民怎麼辦?張錦昆則說,而國宅停車場問題是當地很多住戶陳情關注的議題,但縣府未好好溝通處理,所以有感而發,以善意原則評論,並無誹謗,對被提告深感莫名其妙,但該為民眾發聲的還是會說。

相關影音

縣議員曹嘉豪在公開場合指控彰縣府賤賣員林國宅。(翻攝畫面)

縣議員曹嘉豪在公開場合指控彰縣府賤賣員林國宅。(翻攝畫面)

員林國宅商場產權爭議不斷,住戶懸掛巨型布條抗議。(資料照,記者陳冠備攝)

員林國宅商場產權爭議不斷,住戶懸掛巨型布條抗議。(資料照,記者陳冠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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