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政院拍板刑法修正草案 涉死刑重罪取消追訴期

賴揆拍板修法,涉死刑等重罪無追訴期。(資料照)

賴揆拍板修法,涉死刑等重罪無追訴期。(資料照)

2018/03/08 11:1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主持行政院院會,會中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將涉及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犯罪,取消30年追訴期,例如彭婉如命案、劉邦友血案等重大案件,犯人只要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得接受制裁。

目前刑法第80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有30年追訴期,30年內沒有起訴的話,追訴權將消滅。

行政院通過這項刑法修正草案後,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賴清德表示,這次修正可落實「任何人不得保有犯罪所得」的原則;另對於所犯係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發生死亡結果者,可不受追訴權時效的限制;另加重凌虐兒童致死的刑責,以強化兒少的保護。這次修正都是強力回應社會的期待,請法務部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