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在公海被印尼海巡扣押 外交部、立委籲勿花錢當冤大頭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2月底發生台籍漁船「緯龍號」在新加坡附近公海海域被印尼海巡攔檢帶走的情況,不過這樣的狀況卻接二連三,所幸經過駐外單位交涉後都已放回,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今天召開記者會,與業者、外交部、漁業署官員一同呼籲國人,若遇到類似狀況,切勿花錢當冤大頭或是「私了」,應該要立刻向駐外單位求救。外交部也表示,最近印尼政府擴大檢查毒品走私,可能因此波及合法作業的船隻,外交部已經要求印尼解釋執法的原則。
2月底時,台灣籍漁船「緯龍號」、「協展6號」、「盈發祥368號」和「富雨號」先後遭到印尼海巡攔檢、扣押,其中「富雨號」甚至遭印尼軍方攔檢後扣押在軍港,狀況更加複雜。業者向外交部、漁業署求救,經政府單位和印尼官方協調後,4艘漁船先後被釋放。
許智傑呼籲,政府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機制,捍衛漁民權益,才不會讓漁民和家屬受到無謂驚恐。
台灣漁船短時間內在麻六甲海峽國際航道附近水域被印尼官方攔檢查扣,外界好奇真正原因。外交部亞太司副參事劉翼平表示,之前曾有台灣漁船被查獲走私毒品,加上近日印尼政府擴大查緝毒品走私,可能因此頻繁攔檢台灣船隻。
劉翼平表示,外交部已經透過印尼駐台代表羅伯特(Robert James Bintayo)要求印尼政府解釋執法是否過當,為什麼在公海上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日後是否會再發生台灣漁船在國際海域隨時被臨檢、隨時被帶走。
漁業署和外交部強調,漁業署設置24小時監控中心和緊急求救電話,漁船一旦遭遇類似情況,務必要透過官方管道求援,千萬不要和對方「私相授受」,以免日後無法證明自身清白,造成權益損失。外交部的緊急聯絡電話03-3982629、03-3985805;刑事局也呼籲,漁船勿走私毒品,判刑很重。
今天與會的業者講起之前被攔檢的狀況仍餘悸猶存,除了感謝各部會的協助之外,他們也建議,應規範有販毒前科者不能持有遠洋漁業公司股份,否則一旦在臨檢的過程中被栽贓,股東又有前科,那真的是百口莫辯,還可能面臨印尼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