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禁掛五星旗遭否決 姚文智:可以不禁但需對等
日前有民眾提案要求,增設刑法條文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前有網友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增設《刑法》分裂國土外患內亂罪,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但遭權責機關法務部以不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決議「不予採納」。對此,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認為,五星旗「可以不禁止,但必須對等,若無法對等,禁止當然合乎原則」。
姚文智在臉書表示,近年街頭不斷出現有統派人士揮舞五星旗,高調囂張還有騷擾情事,造成市民反感,因此才有民眾提案「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公開展示」;而法務部稱這屬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範疇,禁止人民懸掛與展示,違背憲法的精神,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府面對此事不能束手無策。姚也認為此提案只是誤觸言論自由的天條,只要稍加調整就能解決,因此他主張應從修《國徽國旗法》著手。
姚文智指出,《國徽國旗法》第9條訂得很仔細:「國旗與外國旗並用時,旗幅之大小,及旗桿之長短,須相等。本國旗居外國旗之右,外國旗居本國旗之左,交叉懸掛時,國旗旗桿居上」,很清楚地體現「對等尊嚴」,因此基於此原則,對於「不友善國家」的旗幟,訂定處理原則即可。
姚文智說,此原則就是基於「對等尊嚴」,若有其他國家以不友善、甚至是敵對的態度,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懸掛、張揚或使用,「我們就可加以限制」。而他目前已草擬提案修《國徽國旗法》,增列第15條之1「遇有外國政府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使用者,基於對等尊嚴原則,應限制該國國旗不得於我國國境內使用。其辦法另訂之」,希望下會期立法院能儘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