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放寬台籍律師 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範圍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宣稱,中國將放寬台籍律師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範圍。(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林良昇/綜合報導〕自今年11月1日起,取得中國律師職業資格並獲得中國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中國執業,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宣稱,此舉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國司法部日前發布「關於修改『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的決定」;擴大取得中國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中國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中國從事涉及台灣居民、法人的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
馬曉光今上午表示,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中國律師職業資格並獲得中國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中國執業,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至5大類、237項。
馬曉光指出,在2008年已開放的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約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序案件。
馬曉光聲稱,此項開放舉措將為台灣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從業者到中國就業、興業創造更好的發展機遇,為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