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鄭文燦:桃市府臨時人員比照軍公教加薪3%
鄭文燦宣布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將比照軍公教人員加薪3%。(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在中壢受訪表示,桃園市政府支持公教人員加薪3%,包括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一律加薪3%。他認為,約聘僱人員跟臨時人員也是公務人力的重要組成,與市府公務員共同推動各項市政,雖然臨時人員是適用《勞動基準法》,不過調薪應標準一致、一體適用;以調薪3%計算,桃園市政府會增加約12億元的支出,將與中央討論支出的處理方式,並已經預擬方案,用業務費及墊付轉正等方式,落實加薪政策。
對此,桃園市政府人事處長張建智下午也說,市府將自107年1月1日起,調整軍公教及約聘僱人員薪給,將調薪3%,所需費用由機關人事費支應外,也體恤臨時人員的工作辛勞,一樣自107年1月1日起,參照此次軍公教調薪幅度,加薪3%。
張建智表示,市府適用《勞動基準法》依學歷分級訂定薪資標準,分為國中(以下)畢業、高中(職)畢業、大專(以上)畢業3個等級,薪資調漲後的薪資,分別為2萬2660元、2萬2887元及2萬3505元不等,高於行政院核定107年1月1日起的基本工資3%至6.8%不等,所需經費將優先由各機關業務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