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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撤銷蕭曉玲遭解聘案 將補發9年薪水

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遭解聘處分,教育局已簽報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記者朱沛雄攝)

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遭解聘處分,教育局已簽報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記者朱沛雄攝)

2016/09/21 17:11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北市廉委會建議撤銷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遭解聘處分,教育局已簽報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不過,因中山國中已無音樂教師職缺,教局將另協調安置蕭曉玲復職,並補發自民國97年解聘以來的本薪。

蕭曉玲在2008年被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為由解聘,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勝訴定讞,監察院2012年糾正中山國中、北市教育局,認定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北市廉委會5月召開聽證會,建請撤銷原處分,柯文哲也裁示教育局研議。

教育局表示,重新檢視當年中山國中處理過程,確實發現有不夠周延之處,包括先記大過一次行政處分後,立即在2天後決議解聘蕭、沒有按所訂定的「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組織要點規定辦理、輔導期階段到解聘時間僅有42天,但實際上並沒有進入輔導期,就以行為不檢等裡有解聘,程序不夠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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