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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回歸社福用途 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可補照

    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被認定是大違建(記者謝武雄攝)

    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被認定是大違建(記者謝武雄攝)

    2016/06/16 13:12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台灣民政府位於桃園市龜山區中央會館被爆料為大違建,市府建管處表示,該土地為都市計畫內保護區,允許部分建築用途,其中社福機構是允許項目之一,若該建物按照原社福用途,是可以補申請建照、使照,但仍然必須符合建蔽率、容積率等建築法規規定,市府會輔導合法。

    台灣民政府發言人徐格麟表示,他們只是向游姓地主租房子,是否要補申請建照、使照,這是屬於地主權益,台灣民政府不方便代表發言。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沒有建照、使照,市府已經發函要求改進,目前已經被認定為既存違建,列入分類分期,排序辦理拆除,如果台灣民政府將中央會館回歸老人安養院用途,重新申請建照、使照,市府會站在輔導角度儘量輔導合法。

    邱英哲說,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位於林口特定區都市計畫內保護區,77年有建築物登記、87年被法院查封拍賣,民眾有向市府檢舉。

    市府水務局坡地管理科長王士綜表示,水務局針對山坡地開挖部分,於99年12月、100年1月、102年5月移送法辦,其中,前兩案併案處理,檢方對游姓地主緩起訴並罰款3萬元,102年5月案件則是對游姓地主判刑6個月、緩刑並罰款8萬元,3案總計罰款11萬元,直到今年4月,水務局才核准通過水保計畫。(更新15: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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