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舊車換新減稅擴及所有二等親
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將放寬到所有二親等內親屬。(資料照)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將放寬到所有二親等內親屬。立法院會剛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案」,將原本僅限同戶籍二親等內可享之優惠,取消戶籍限制,並回溯自今年1月8日的生效日。
立法院在去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並於今年1月8日生效。民眾只要報廢或出口6年以上汽車或4年以上機車,並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領牌照,購車時即可分享5萬元及4千元的減稅優惠,為期5年。且不僅本人適用,也能將優惠讓給配偶或同一戶籍的二親等親屬使用,如父子、兄弟姊妹等。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限定同戶籍內並沒意義,因隨時都能變更戶籍,為便民起見,應取消同一戶籍之限。
至於新法生效至今已四個月,是否能發揮預期的效果?經濟部工業局主秘游振偉在委員會審查時說明,截至今年3月底,已受理汽車2.9萬件、機車3.7萬件,原本預估1年能有5萬輛,但3月底就達到6成。他對後續的成效抱持樂觀態度,認為會繼續維持下去。
院會也通過盧秀燕版「規費法第12條修正草案」,授權主管機關可將學生列為免徵或減徵規費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