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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再轟日本 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說,日本政府帶頭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國際社會非常負面的示範。(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說,日本政府帶頭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國際社會非常負面的示範。(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04/29 09:11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日本政府就沖之鳥礁對我國表達抗議,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日再次嚴正重申政府立場,他指出,日本逕自將沖之鳥礁視為島嶼,違法宣布沖之鳥礁2000海里之內為專屬經濟區,此一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政策,已嚴重傷害國際社會與我國漁民權益,我國政府當然不予承認。

陳以信強調,日本再怎麼不滿,也無法改變沖之鳥是礁不是島的客觀事實,日本政府帶頭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國際社會非常負面的示範,嚴重傷害日本的國際形象。

陳以信指出,沖之鳥礁面積僅約9平方公尺,沒有淡水,不適人居,也不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絕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關於島嶼的定義,更不能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因此沖之鳥礁12海里領海以外之海域都屬公海,我政府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7條有關公海的規定,捍衛我國漁民擁有公海捕魚自由的決心,不容置疑。

陳以信表示,日本政府如果認為自己有理,何不將本案交付國際仲裁,讓第三方專家來評斷:一個9平方公尺的礁,既無法維持人類居住,又無本身經濟生活,如何能夠享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

此外,針對有評論質疑政府此舉是「把難題留給新政府,陳以信斥之為「不知所云、莫名其妙」。他反問,如果真要把難題留給下任政府,政府現在何必跳出來強力護漁?他強調,捍衛我國漁民權益是政府應盡職責,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能怕難題,更不能把難題留給漁民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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