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簽署「避免雙重課稅」等三協定
亞協會長李嘉進(左)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二十六日在東京簽署台日「避免雙重捰稅」等三項協定。(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攝)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二十六日報導〕第四十屆台日經貿會議今天在東京閉會,雙方同時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競爭法適用備忘錄」及「防災合作交流備忘錄」等三項協定。
台日間的三項新協定或備忘錄是由台灣的亞東關係協會會長李嘉進和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共同簽署,大橋光夫在致詞中特別提出安倍首相的談話指出,對於台日之間的關係,安倍首相非常重視,他隨時指示,台灣不論在人權、民主、自由等各方面,都和日本有共同的價值觀,台日間長年累積下來的信賴關係是雙方寶貴的財產,在雙方之間的雙重課稅的問題或防災的問題,都必須緊合作解決。
亞協會長李嘉進表示,台日雙方就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談了四年終於有結果,從此台日在互相投資上將會有更有利的空間,他也指出,在防災、救災等相關方面,台日雙方其實是一個共同體。
有關「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具體內容是,台日間支付的所得,在來源地的稅率分別為股利十%、利息十%、權利金十%;雙方建立解決租稅協定爭議的架構;為使台日間稅務行政執行,雙方建立相關資訊交換機制。
去年台日雙邊經貿總額為六一五億九千萬美元,日本為台灣的第三大貿易國,台灣也為日本的第十大貿易國,到去年九月為止,日對台投資累計為一八五億八千萬美元,為台灣第三大外資來源國,台灣對日投資也達三十七億五千萬美元,雙方有必要簽署租稅協定,以避免雙重課稅。
在「台日競爭法適用備忘錄」一項,是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繼與澳洲、紐西蘭、法國、蒙古、加拿大、匈牙利、巴拿馬、哥倫比亞之後的第十宗競爭法合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