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不懲戒林陵三 監委不服擬提再審議
林陵三(圖)被監察院彈劾,但公懲會卻議決不懲戒,當初提案彈劾林陵三的監委林雅鋒今天表示,她心中有她不服的理由,據了解,林雅鋒打算提請公懲會再審議。(資料照,記者俞泊霖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桃園機場捷運興建工程案,前交通部長、現任台中市副市長林陵三被監察院彈劾,但公懲會卻議決不懲戒,當初提案彈劾林陵三的監委林雅鋒今天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她心中有她不服的理由,但仍對公懲會的議決表示尊重,據了解,林雅鋒打算提請公懲會再審議。
林雅鋒表示,她是在二週前收到公懲會的議決書,她認為公懲會比較沒有自己的觀點,而是傾向接受林陵三的辯解,而她也不認為自己是被公懲會打了一巴掌,起碼她盡了一己的責任,監督此案的仲裁制度。
林陵三因過去在交通部長任內處理機場捷運BOT案與長生公司的仲裁糾紛爭議,遭監察院在今年二月五日認定交通部怠於提起訴訟等司法手段,未能保全債權,導致國家遭受鉅大損失,全案有官商勾結等弊端,因此通過監委林雅鋒等人提案,彈劾林陵三,並移送公懲會懲戒。
林雅鋒強調,當任何人都知道仲裁案的不合理,卻仍可不受監督,這樣對社會好嗎?
林雅鋒說,每個機關都在盡各自的本分,她以前當法官,案子被二審法院判決撤銷或維持,都已經習慣了,對於這次公懲會議決的結果,是否提請公懲會再審議,她「準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