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予彣
五二○將至,面對食品安全問題之層出不窮,有賴新政府的智慧處理。惟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在短短五年間修法七次,是否已經使得消費者能夠免於食安之恐懼?顯然是沒有!因為立法院仍然針對棉籽粕(男性吃了會不孕)、瘦肉精(美國豬肉開放議題)在爭議不休。
首先就食安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風險評估,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集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依照此條文可以得知,就「棉籽粕」、「瘦肉精」添加於飼料來飼養豬隻,是否會殘留?又殘留之劑量為多少?正常成年人攝食多少量、多久時間會導致病變?這些都應該由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負責評估。
然食安法將食品風險評估議會由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召集,與設立獨立機關對食品安全進行評估的世界潮流不同,導致獨立性、中立性等受到質疑。
食安法將食品風險評估議會由衛福部召集,與設立獨立機關對食品安全進行評估的世界潮流不同,導致獨立性、中立性等受到質疑。(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即便食安法將風險評估之工作仍交給衛福部去做,衛福部似乎應建立多種風險溝通管道,可以使食品業者、衛福部、消保會、消費者、媒體間多做溝通,而非單方面媒體放話強調「『棉籽粕』、『瘦肉精』有多可怕」,「蔡英文悖離民意開放美豬進口」等激起藍綠口水戰。消費者聽到這些名詞又被嚇一次,但對於食品安全於事無補。
衷心希望新政府上任後能夠盡快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風險溝通機制。
(作者為云文律師聯合網律師、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