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談》濫用最高道德標準

政客碰到難題時,通常不是自我提高要求,而是拿所謂的「最高道德標準」來狡辯搪塞。陳水扁總統在任時,三不五時就說「最高道德標準」,最終因貪腐弊案入獄收場;馬英九總統的「最高道德標準」也不少,幸虧法官許他個「大水庫理論」,暫時躲過一劫。現在看到王如玄,連搬個家也東施效顰地說這是「更高道德要求」,真是莫大的諷刺!

王如玄是一位傑出的律師,對婦女運動有貢獻,但她接受馬英九的政治任命入閣之後,竟以勞委會主委的身分,全面對弱勢的關廠工人興訟;而後又以律師的身分,為捲入政爭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辯護。參政至此,「法律人」的格調早就沒了。

身為副總統候選人的王如玄,過去的紀錄卻是投資貪利,這樣的觀感,她自己要負起責任。(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朱立倫邀她出任搭檔,在野黨立委踢爆她曾經購買多戶軍宅,在大台北地區有房子,卻與丈夫住在高檢署的職務官舍,先前還在苗栗購地又要地主買回,且在軍宅閉鎖期有租賃行為。面對層出不窮的質疑,王如玄還以為她是「人權律師」,大力為自己辯護,強調一切合法。

司法有「無罪推定原則」,王如玄合不合法?外界不能擅自定義。但做為一個副總統候選人,過去的紀錄卻是投資理財貪圖小利,這樣的觀感,她自己要負起責任。

美麗島事件後,大批律師進軍政壇,改變了威權獨裁的黨國體制,這批衝撞體制、推進民主的「法律人」,有其群體的歷史定位。但隨之而來的法律系畢業生參政,開口正義,閉口公義,雖是台灣政壇特色,卻也因懂法玩法,法匠充斥,法曹逐利,招致人民對於政治「法律人」形象的改觀。

學習法律不難,但並非法律系畢業的人就是「法律人」,如果沒有「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這樣堅定的信念,就不夠格稱之為「法律人」。陳水扁如此,馬英九如此,王如玄更應如此。忘了弱勢,就沒資格談什麼最高道德標準!

〈陳杉榮〉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