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宏煇
十月二日在台中女中的升旗典禮上,十幾名女同學在全校師生面前脫下裙子,露出運動短褲,以表達對於校規要求不得穿著短褲進出校門的不滿。
同樣的情節,在五年前台南女中就發生過,當時也是在朝會時集體脫下長褲,露出短褲以爭取「制服發聲權」。相同的「戲碼」幾乎年年都會上演,但部分學校還是堅持其所謂的「傳統」,像是襪子要過腳踝、不能穿體育服進出校門口、不能穿短褲進出校門口,或是依季節只能穿著長袖或短袖等,如果違反規定便記警告或是愛校服務等處分。
過去個人曾在一所相當注重傳統的學校擔任生輔組長,學校嚴格規定學生的襪子顏色和長度,還有就是依季節穿著長袖或短袖,當時在執行時覺得很不合理,便私下規勸同學而不執行校規處分,並向學務主任提出廢除相關不合理穿著規定,恰巧教育部也來文要求不能限制學生的服制,經過學務會議並與校長討論,學校便廢除了該「傳統」。
其實,學校律定服制的目的在訓練學生穿著得體、大方,而類似體育課其實可直接穿著體育服上學,而天氣變冷了也可自行穿著長袖或外套等,與其規定一大堆,還不如讓班級自行決定穿著制服或體育服就好了,以班級為單位統一穿著,不但能訓練學生合群,也能教育學生學習自主管理。
(作者現任教官,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