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妳要釣魚台?

◎ 史宇政

李前總統訪日提及「尖閣群島屬於日本」而引發風波,雲程先生投書「今天這堂歷史課:尖閣」,點出日本自明治維新之後,始終以近代國家透過國際法的原則,取得對釣魚台主權的先決要件。相較之下,清帝國、乃至於中國,老是要以古籍來爭辯主權,顯然略遜一籌。因此,台灣的總統參選人可以說「釣魚台屬於台灣」,但若要爭取,自己就得做好更多功課才行。

釣魚台二海浬處。(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例如,北海道大學名譽教授田中彰的《明治維新》一書(玉山社),即可在「琉球處分」章節一窺釣魚島歸屬。簡言之,明治維新後,日本以武力逐步將琉球併吞,引起清國不安,一八七八年清國駐日公使何如璋寄給直隸總督李鴻章的公文就提及「琉球既滅,次及朝鮮。他時日本一強,資以船砲,擾我邊陲,台澎之間,將求一夕之安不可得。」考慮此情形,日本遂於一八七九年央請拜訪日清兩國的美國前總統格蘭特調停,日本提出的方案是將宮古、八重山兩先島群島(釣魚島在其中)讓與清國,取而代之「中日修好條規」的修改等。清國則相對提出琉球三分案,主張北部的奄美大島給日本,中部為琉球王國,南部則是清國所屬。雖然此主張在沖繩縣史第二卷中,被懷疑其實並沒有正式提出。

分島改約案的提出雖引發了爭議,但日本政府終究還是在一八八○年十月提案協商完畢。卻因為發生伊犁事件,致使清國無暇他顧,讓條約的簽訂一再延遲,最後甚至遭到廢棄。更因馬關條約割讓台灣的關係,釣魚台的歸屬不再是問題。

二戰之後的情勢,大致與雲程先生所寫的一致。或也聽過美國曾詢問老蔣要不要管轄琉球的傳聞,但正式文件上未見。

當年清日兩國果真簽了琉球分島案,那麼即使馬關條約將釣魚台連同台灣一起割讓給日本,今天我們也還可以振振有詞地說釣魚台是我們的。如果沒有簽約,也應循此線索追查,畢竟這段史實可以證明當時的日本並未確認自己擁有釣魚台主權。可是如果又要回歸國際法,那麼中華民國到底只是依照盟軍統帥令來台灣受降,還是真正擁有台灣主權的爭議,將讓釣魚台歸屬問題更加複雜。

(作者為資深廣告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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