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澄社評論〉農舍興建中 農地消滅中

◎ 楊重信

自從二○○○年修訂農發條例,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以及農地可興建農舍以來,農地上出現前所未見之亂象:(一)農地快速流失,二○○○至二○一三年耕地流失五一六六四公頃,其中八十八%為水田;(二)農地不種作物改種房子,二○○七至二○一三年新增農舍一六三三八戶,基地面積四○八五公頃;其中,宜蘭縣新建農舍最多,二○○○至二○一五年三月共新建七五五一戶;(三)農舍起造人大多為「假農民」,二○○八至二○一三年農舍起造人只有卅八.八%是「真農民」;(四)農舍違規情形嚴重,違規比率高達七十六%;(五)農地炒作囤積,買農地不是為務農。

 農舍。(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監察院於二○一○年對農舍亂象兩次糾正,促使內政部與農委會於一○二年七月一日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但情況不僅未改善,且亂象更加劇。農舍亂象若不迅速消弭,勢必會威脅到潛在糧食自給率以及農業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內政部和農委會在各界撻伐下,終於宣布將再次修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據悉修訂方向為:將農民資格與農保資格及全民健保第三類資格掛勾,務實認定「真農民」;從嚴審查未具該兩類保險資格者之農民身分;限制農舍移轉之承受人應有實際務農之事實。

台灣地小人稠,都會、市鎮、鄉街、鄉村區與農村社區聚落密布,各階層聚落之服務範圍幾乎涵蓋所有「農業用地」,農舍需求幾乎全部可在各階層聚落內獲得滿足。聲稱農民有在農地上興建農舍之需要,其實是一個假的議題,二○○○年開放農地可興建農舍,純粹是立法院「老農派」立委「政治勒索」之結果。今日欲消弭農舍亂象,應該拋棄過去思維與包袱,從維護糧食生產、糧食生產潛力、以及農業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之角度,思考在農業用地上興建農舍之必要性。對此,本人建議(一)廢除「農發條例第十八條」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全面禁止在農地上興建農舍;(二)推動城鄉整合發展計畫、農村再生計畫、以及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營造農村新風貌,促進農村多元發展,活絡農村經濟,以滿足農民與嚮往鄉居生活者之需求。(中央研究院退休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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