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回應《台灣要如何紀念終戰七十年》

◎ 雲程

盧世祥日前為文《台灣要如何紀念終戰七十年》,提及戰後台灣人被嚴重洗腦,至今還烙印著被日本人轟炸、台灣銀行成立於一九四六年等白癡歷史。容做補充。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現代戰爭影響既深且廣。不僅本國國民透過增稅、服役等機制加入戰爭;在總動員名義下,連殖民地如印度、台灣、朝鮮、越南等男女臣民,無不以增產報國、徵召入附屬部隊等方式間接奉獻於戰爭。戰爭中各國多實施軍妓制度,如納粹軍妓、日本慰安婦、中華民國的八三一、日本服侍GHQ佔領軍隊的小潘潘(Pan pan girls)、韓國朴正熙的「基地村」與越戰白虎師的惡形惡狀。戰勝戰敗凌虐婦女有志一同,都是半斤八兩的偽君子。

戰爭是死活大事。無論戰勝或戰敗,戰後各國主計單位都要沖銷天文數字的戰爭預算。德國直到一九九○年才清償〈凡爾賽和約〉第二三一條所規定的戰爭賠償。希臘在二○一三年還向德國要求一六二○億歐元的戰爭賠償。日本「舊臨時軍費借入金」四一四億日圓,至今高掛帳面。可見該賠該拿,當事人可是記得一清二楚。

一次大戰後即刻實施嚴厲的戰爭賠償,後果是大家一起死。二戰後進化為沒收戰敗國機器、勞力、山林礦產抵繳等形式,甚至更隱晦的以如租借軍事基地、海外援助、壓抑匯率、沒收私產、投資後回收等方式為之。亞洲各地日本私人產業被沒收,就是戰爭賠償。相信教科書「以德報怨」者,實在幼稚得可以。

不僅勝敗陣營間有巨債,連戰勝國內部也有該還的借款。英國到二○○六年才清償對加拿大的戰爭借款,更別提各盟國對美的《租借法案》欠款。眾人以為不合理的事情,根源可能在此處。

站在「中華民國」立場,當年是「抗日戰爭」勝利有權佔領索債;站在「台灣」立場,它是「太平洋戰爭」戰敗方,本就要負擔戰爭賠償。無論七十年前是抗日光復或太平洋戰爭結束,戰勝國與戰敗國,卻荒謬地同在台灣一島疊影演出。

充當中華民國國民的台灣人,是這場戰爭的戰勝或戰敗方?台灣人自己如何被定位或自我定位?一夕間從戰敗轉為戰勝,就能豁免該賣身抵債的待遇?想想吧!(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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