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恒煒專欄】我的惡貫,到我滿盈就好!

法務部准予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1個月,昨天下午3時30分前總統陳水扁(左二)在兒子陳致中(左)陪同下離開台中監獄。(記者廖耀東攝)法務部准予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1個月,昨天下午3時30分前總統陳水扁(左二)在兒子陳致中(左)陪同下離開台中監獄。(記者廖耀東攝)

陳總統終於出柙!政治上的解讀很簡單,標示馬記權力的最後一道防線失守了。陳水扁重獲自由的剎那,就是昭告天下馬權勢玩完了。用手銬凌辱陳水扁,是馬英九甫登基的第一件差事;放扁歸山,則是馬「九合一」全軍覆沒後的豎白旗投降。

2008年11月11日前總統陳水扁(中),並於訊後聲請羈押,戴上手銬的陳前總統上車前高舉雙手,大喊「政治迫害、司法不公、台灣加油」。(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2008年11月11日前總統陳水扁(中),並於訊後聲請羈押,戴上手銬的陳前總統上車前高舉雙手,大喊「政治迫害、司法不公、台灣加油」。(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只要大權在握,馬絕對不會放扁。「九合一」掀開底牌,藍營政治人物痛覺到黨國如累卵的存亡危機,「放扁」遂而成為向台灣人伸出的橄欖枝;這是政治考量下的轉進。重點是,扁案既是政治事件,「保外就醫」就是以政治手段解決政治問題;法律只是過水的玩意兒。

陳總統的「保外」既是政治,馬統們還拉「法律」當虎皮,東說西說,不只徒見其蠢,還自欺欺人。比如法務部有官員對記者說:扁保外後,「不得從事與醫療無關活動」,「只要替人站台或逛街,就可能回籠繼續服刑。」法務部長羅瑩雪語帶威脅的放言:「原則上保外就醫期限為一個月」,「並不是准了一次出去就沒事」。中監典獄長黃維賢說,「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的活動。」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記者會中公然表示,「不能做過度人民感受無法接受的的活動。」好像放不放、押不押之權依然在手,好像依然手握無上權柄。老實說馬統們已沒有政治實力,只剩放扁一途。這些那些恫嚇、無稽之談,不知道要說給誰聽!

陳總統要不要介入政治?要不要站台?要不要逛街?要不要公開演講?要不要做這做那,全屬陳總統自己的考量,沒有人能,也沒有法律可以限制或制止。依據〈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七十三條或〈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三條的受刑人禁令,只有一項:「保外就醫期間保持善良品行,不得有違法犯紀之行為。」站台、逛街、演講、從事政治,有違善良品行嗎?是違法亂紀行為嗎?

不是!法務部的無法之法,不過是藉「就醫期間屆滿」及「保外就醫原因消失」而送回監所兩條,掐住陳總統的喉嚨。問題是,法務部敢用嗎?敢祭出這兩個法寶脅廹陳總統乖乖俯首貼耳就範?說實話,馬統們如果真有實力捉扁再回籠,就有實力繼續把扁關到死。那又何必「保外就醫」施恩於扁?更何況馬統兩年前鐵齒獨斷:「保外就醫等於放了扁!」這話白不白?

羅瑩雪們得好好咀嚼主子馬統元旦的懺悔及求恕文:「所有不滿到我為止,由我承擔。」換一種直白露骨的說法,這是馬的哀鳴:「我的惡貫,到我滿盈就好!」這才是扁「保外就醫」的深層結構。要問的是,人民買不買!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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