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道BOT,不只收費員遭殃

◎ 陳宗延

國道收費員在交通部絕食已逾一百小時,持續對馬總統和葉部長「如影隨形」抗議。有些人以為他們只是「自己年資自己救」,實則有著更深厚的社會意涵。

山也BOT,海也BOT,國道也BOT。台灣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原由政府自行興建經營,時為公營的中華電信規劃研發,卻在立院決議下草率喊停。然而,遠通電收得標的BOT案,從計畫之初就有測試不足和招標收賄爭議,上路後更釀成對消費者和勞工(收費員)的雙重災難。BOT的國道非但不如政府與財團宣稱的有效率、省錢,反倒平白浪費五倍公帑,虛擲全民稅金。就消費者而言,eTag系統設計不良,屢屢出包造成「幽靈扣款」,還有洩漏用戶個資隱私的資安風險。對勞工而言,在收費站吹熄燈號後,遠通未依合約妥善媒合、全數轉置(此承諾是遠通得標主因),卻以勞動條件惡劣的職缺為難收費員,迫其領錢走人

近年來,台灣政府主導各種「公私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聲稱能提升經濟效率、擺脫官僚習氣,實則卻是政府與財團狼狽為奸的勾結關係。政府推諉塞責,將供給公共財的責任私有化,撤除了必要的管制與規範,縱容財團cost down和剝削勞工圖利,國計民生陷入大亂,甚至以公款為財團擦屁股。

以台灣高鐵為例,所謂政府零出資的說詞,馬上證明是美麗的謊言,政府不斷挹注資金紓困,成為大到不能倒的無底黑洞。而雜匯的系統設計、不如預期的乘載量,乃至於站體為特定廠商利益變更設計、站點隱含炒地皮的考量,都印證了經營不力、政商圖利的金權結構。

遠通電收也是如此,消費者抗議「eTag不爽裝」、勞工抗議「遠通假媒合,國家真卸責」,政府明明有權亦有責開罰,卻既免除了ETC利用率的罰款,也對安置罰則輕輕放下。

國道收費員的抗爭,是市場失靈、政府失靈、BOT體制的監督機制也盡皆失靈時,迫不得已的手段。收費員為台灣所有消費者與勞工站上街頭、餐風宿露,要求財團兌現企業社會責任,反對國家主權輕易讓渡、國家資產隨便賤賣—這不是「他們」的事,是我們每一個人的事。

(作者為台大醫學系見習醫師,收費員絕食醫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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