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體育署長應師法陳全壽 下台

◎ 葉憲清

二○一四年仁川亞運會於十月四日閉幕,我國以「十金、五十一總獎牌、第九名」的成績作收,不但未能達臻參賽目標,而且遠落後上屆參賽成績一大截,兵敗仁川,國人莫不喟嘆及失望。

體育署於民國一○一年元月二日合併體育委員會(簡稱體委會)及體育司而成立,是有史以來我國中央政府體育行政機關權力最大、經費最多、員額最多且資源最豐沛機關;為展現其組織優勢及推展競技運動之意志,訂定「二○一四年仁川亞運會二十金(其中奧運會項目十金)」、「二○一六年里約奧運會三金二銀一銅」之參賽目標。為能使仁川亞運會處女賽成績亮麗,原體委會辦理競技運動官員(諸如彭台臨先生、洪志昌先生)無縫接軌的繼續操刀,競技運動經費年年增多至一年二十億六千多萬元,官員續任國訓中心主任,培訓輔導小組老委員續任且增添前體育官員,建立一條鞭培訓行政管理制度,最後組織五七九人(其中選手四一六人)史上最龐大代表團參賽,很意外的竟然只得十金(其中奧運會項目七金),賽前官員夸誕不經而意氣風發要奪「二十金」之豪語,相去甚大,不忍卒睹。

我國參加歷屆亞運會以一九九八年曼谷亞運會的「十九金、七十七總獎牌、第六名」的成績最優。當時的賽事由體委會委託全國體總辦理,即參加亞運會之「選」、「訓」工作,悉由全國體總執行辦理,體委會只負指導、監督及補助經費之責。自民國九十年起,因故全國體總被虛職化後,政府直接執行亞運會「選」、「訓」工作,不但每屆亞運會成績每況愈下,而且仁川亞運會比賽成績落得墊底的下場,撫今思昔,不勝唏噓。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當下是體育署應急速恢復全國體總辦理亞運會「選」、「訓」工作之時刻;而競技運動專業能力不足且大吹法螺的體育官員,也應師法體委會陳全壽主委,因二○○六年杜哈亞運會成績不如預期而請辭下台。因為台灣的競技運動推展不能再空轉,不能再虛耗。

(作者為前國立體育學院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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