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澄社評論〉國土保育保安系統漏洞

◎ 楊重信

內政部於二○一三年十月公告實施的「全國區域計畫」,讓國土保育保安系統出現了嚴重的漏洞,若不迅謀對策,土地開發行為會像「電腦病毒」一樣,從系統漏洞侵入,讓系統功能降低,或甚至讓系統癱瘓。

國土保育保安系統漏洞出在:「全國區域計畫」將原基於國土保育保安目的而劃設的「限制發展地區」及「條件發展地區」,統整為第一級與第二級之「環境敏感地區」;其「第一級」等同「限制發展地區」,限制任何開發行為;「第二級」等同「條件發展地區」,可有條件開發。此一變革,乍看之下,除名稱改變外,實質內容未變;惟其實不然,它可是一種「限縮限制發展地區」的「障眼法」。仔細比對即可發現,統整後:一、原應屬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的項目少了;譬如:「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與「重要水庫集水區非供家用及公共給水者」已被排除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項目之外了。

二、環境敏感地區之劃設權限已「回歸」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了,唯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劃設與公告的環境敏感地區才會被彙整入「全國區域計畫」,未劃設與公告者則被「開天窗」,成為漏洞了。請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頭殼壞掉主動劃設公告「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嗎?

三、相關部會已競相配合「拚經濟」政策,大幅修訂法令,鬆綁土地開發限制;例如,水土保持法修訂案:閹割了「水庫保護帶」、放寬大部分水庫集水區不必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以及刪除及修訂水庫集水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之相關條文;「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修訂案,放寬污染產業擴張開發限制,以及簡化環評審查流程;國產署發布行政規則,恢復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出租與讓售申請作業。

「全國區域計畫」所暴露出來的國土保育保安系統漏洞,一定要修補。修補途徑之一是將各類環境敏感地區之劃設權力,賦予中央國土計畫主管機關,並責成依國土保育保安需要,整體劃設、公告與管理。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退休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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