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原住民傳統領域 不容黃健庭妖魔化

◎ 劉烱錫

七月份的新新聞周刊,台東縣黃健庭縣長針對美麗灣飯店案指出「少數人說那是他們的傳統領域,但幾乎全台東都是傳統領域,如果傳統領域都不要動,那就台東都不要動了。」本人認為他曲解法令,除不尊重原住民主權外,也有妖魔化傳統領域,挑動族群對立之嫌。

人類付出慘痛代價,才在1948年成立以人權為基礎的聯合國;再過45年的反省辯證與努力,聯合國才訂1993年為原住民年,提出原住民權利宣言草案,尊重具主權意義的傳統領域(territories)是該草案的主要訴求,政府或業者要開發利用傳統領域前,應在原住民自由意志下,事先徵詢取得其同意(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簡稱FPIC),以保護原住民的精神文化與物質生活。時任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前總統多少響應原住民年的世界潮流,提名原住民籍的陳建年先生並當選縣長。

聯合國遲至2007年才正式通過原住民權利宣言,我國立法院則先在2004年底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該法指出原住民族土地包括傳統領域與保留地,第20條指出「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而針對類似美麗灣飯店案,第22條指出「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美麗灣渡假村位於台東縣政府管理的杉原海水浴場範圍,該地為普悠瑪、都蘭、加路蘭三部落重疊的傳統領域,區域內有一顆砂岩被稱為風箏石,三個部落各自有動人的風箏神話。今年228和平紀念日時,南島社區大學邀普悠瑪長老與都蘭灣部落聯盟的阿美族長老舉行放風箏、說故事活動。阿美族長老在聯誼活動後,開會決定重建消失近百年的竹帆船文化,預定今年十月啟航,以配合年底選舉時,宣示傳統領域包括海域。

一個人如果不傲慢,願意靜下來聆聽別人的聲音,才能尊重並欣賞多元文化;那麼傳統領域將是珍貴的地方資產,連結著數不盡的智慧、景觀、自然資源、神話、歌謠、生活文物、藝品等,這不就是觀光資本嗎?公務員或業者若具備多元文化素養,誠心誠意與原住民談,哪會如黃縣長所說「台東都不要動了」?如果不是台東縣政府與業者巧立名目,規避環評與原住民諮詢過程,先超量建築一座顯眼的龐然大物,並把廢土埋在沙灘裡,台東最柔細的沙灘怎會不再美麗呢?期待下任的臺東縣長、議員、鄉鎮長、代表與村里長能共同珍惜原住民傳統領域,發揚悠久深厚的南島文化之美,相信這才是永續觀光之道。

(作者為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南島社區大學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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