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原住民法庭要配套

◎ 尤天鳴

基於對多元文化與價值的尊重,加強保障原住民族的司法權益,司法院定於今年九月三日起,在一、二審法院普設原住民專業法庭或專股。雖然這樣的措施立意甚好,但相關配套措施是否也準備好了呢?

目前國內的原住民族籍法官、檢察官,人數應不超過十人,在普設原住民族專庭之後,勢必無法兼顧如此龐大的案件量,因此,首先要面對的是,負責專庭的法官,如何在短時間內具備法學素養之外的多元文化觀點,以及充分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知識之了解。

再者,原住民族慣習與國家的法律,時常有牴觸之可能,如狩獵行為、獵槍適法性認定、傳統領域認知等等,相關判例尚未形成共識下,原住民族專庭之法官,成為最後仲裁者,對於這些法官也不盡公允。

因此,政府應該加速完成原住民族專庭設置後之配套措施,除積極培訓相關法官、檢察官之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並協調教育部,鼓勵各大學之法律系開設相關原住民族傳統知識及文化課程,從根基就培育具備對多元文化與價值的尊重之法律人,這樣方能凸顯政府在人權與法治推廣之成效。

(作者為台灣發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排灣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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