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電行車」應加強管理

◎ 陳宏煇

日昨配合警方一起到街頭執行青春專案,看到一名學生騎著「機車」,不但沒有戴安全帽,也沒有掛車牌,以時速約四十公里從我身旁快速騎過,警察和我看到後,馬上掉頭去攔截這輛「機車」。

這名學生被我們攔下來時還一臉錯愕,他告訴我們,「教官,我騎的是電行車,不用掛車牌,也不用戴安全帽。」我仔細檢查這輛「機車」,車上貼有「電行車」的貼紙,也沒有加油孔,確實不是一般常見的「機車」。原來這輛「機車」叫做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屬於「慢車」的一種,不需要有駕照、不用掛車牌,也不必戴安全帽。

筆者認為,這類電動自行車雖然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規定時速不得超過廿五公里,但油門一催卻可達到五十公里,未戴安全帽實在危險,何況有些還會違規載人,更增加高速騎乘的危險性。

筆者建議,交通部應儘速將這些外觀類似「機車」的電行車納入管理,懸掛車牌,並應要求戴安全帽及加強取締其超速行為,以避免造成騎乘者及行人的傷害。

(作者為教官,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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