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論文抄襲 教育部與科技部沒把關

◎ 牛明

國際知名「震動與控制期刊」查出前屏東教育大學副教授偽造人頭,自己的論文自己審。

台灣抄襲問題不應如此嚴重。在大學校內有三級教評會審查、校外「獨立」教授審查論文。教育部附有行政監督之權責、科技部負有審查研究計畫與佐證論文之程序。期刊本身亦具有編輯委員會與外審委員審查論文。相對於其他國家增加了如此多道防弊程序,台灣不應有抄襲問題發生,遑論嚴重到丟臉丟到國外去。其問題在於每個防線都有責任,就變成每個防線都不負責任。

其中最嚴重之癥結,來自教育部與科技部的失職。教育部負有大學行政監督之職權,也把大學之教評會決議視為行政程序,但教育部對違法行政程序卻均視而不見。教育部只打著學術自由之大纛,將大學教授抄襲問題推回給學校自審,殊不知教授抄襲均是已通過大學校內三級三審才會形成問題。讓學校自行檢視問題,一方面球員兼裁判,二方面等同要教評會自己承認失職,校方當然不會深入檢視抄襲論文。就算依程序找校外「獨立」委員,也可以找「有良好關係」的委員,或當委員之評論不利時,可以另找其他委員再評,等湊滿形式上三位,且符合教評會原先決議,即可公開說「經三位校外學者專家之鑑定,證實無抄襲問題」。如此做法,自然無助於解決抄襲問題。

科技部也是台灣抄襲問題名揚國際的另一個幫凶。科技部負有審查研究計畫,以及訂定TSSCI期刊之權責。就研究計畫而言,科技部負責審查研究計畫書、佐證期刊論文、研究成果,且明訂抄襲之罰則。然科技部並未執行罰則,讓以抄襲充數之研究成果核銷,甚至還頒發傑出研究人員薪資補貼給涉及抄襲之教授。科技部讓抄襲論文之教授持續取得研究計畫,亦將刊登抄襲論文之期刊列為TSSCI期刊。顯示科技部不只沒正視論文抄襲問題,還以研究計畫、薪資補助、TSSCI期刊獎勵抄襲。

大學校內論文造假、學歷造假、教師升等護航造假已不只是家醜,還成為國際級的醜聞。教育部與科技部應好好檢討自身的行政疏失,監察委員也應追究這兩個部會與各大學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另外,馬總統請好好震怒,還有認清抄襲不是個案。(作者為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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