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美麗灣 蜜月灣 台灣-1

◎ 張肇烜

「你們外地人來我這開飯店、做經理,土地也要BOT,山也BOT,連海也要給我BOT!為什麼這麼美的一片海,被飯店圍起來?」電影《海角七號》裡經典的對白,卻硬生生地複製於現實的台灣社會。

「台東美麗灣」開發案爆發爭議,如今「宜蘭蜜月灣」也恐成為財團專屬海灘。「台東美麗灣」開發案從二○○三年開始,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將卑南鄉共計六公頃的杉原海岸出租給美麗灣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由美麗灣公司負責投資興建並經營美麗灣度假村飯店。但是過程刻意迴避環評程序,仍發予建照,遭法院判決違法。「宜蘭蜜月灣」則由宜蘭羅許建設與博愛企業提出「宜蘭大溪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總開發面積達一○七.四公頃,總投資金額超過六十億元,是宜蘭縣有史以來最大開發案。

事實上,宜蘭蜜月灣的開發案早於台東美麗灣。廿幾年前,業者便覬覦開發蜜月灣,當時預定開發面積一一○公頃,第一期建濱海飯店、衝浪、休閒養生設施;第二期建休閒住宅、別墅;第三期設俱樂部提供會員使用,並且動工興建活動中心。時任宜蘭縣長的陳定南擔心破壞海岸水保,為了保護海岸環境,於一九八二年五月發現活動中心超越建築線,立刻勒令停工,並在兩屆縣長任期屆滿的前兩天傍晚,陳定南再指示建設局,動用怪手強制拆除蜜月灣活動中心越界結構,蜜月灣開發計畫因此全面叫停,後續游錫堃和劉守成執政,開發案同樣沒有任何進展,直到國民黨重返執政,業者再度投入開發,環評也有條件通過。

廿幾年後,開發案再起,人們應共同守護海岸線,避免美麗天然海灣成為財團專屬私囊。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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