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選會介入政爭 應立案調查

◎ 廖金水

立法院長王金平遭國民黨撤銷黨籍案,院長寶座攻防戰雙方都在跟時間賽跑,半路殺出程咬金—中央選舉委員會為國民黨「助攻」先下一城,中選會助攻成功後輿論大譁,各界批評不斷,認為有失獨立機關超然立場;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辯解,之前邱彰被民進黨開除及林世嘉被台聯開除,中選會都是收到喪失黨籍證明書的當天,就行文立院註銷立委資格,程序都一樣,並無例外。但這兩例「當天就行文」,因未提出發函流程工作時間,證明之前也是「連夜趕件」,並無法說服外界對本次特急件的質疑。

國民黨處理家務事,下班後加班趕件理所當然;但各級選委會是公務機關,在公務員圈以「涼缺」著稱,不辦選務時五點下班時間走人算是客氣,就算業務單位戮力從公五點三十分還在辦公,文書單位下班後收發文就無法令人置信,不是「有人」在下班前交代相關人等不准下班待命才怪!

而這個下令的人,若非國民黨預先通知,怎會未卜先知知道有特急件將送達?一般公務機關間對急件幫忙到此收文階段已是「仁至義盡」,中選會竟一氣呵成,送佛上西天,隨即於六點多函轉立院,實為其他公務機關為民服務表率。

須知中選會函轉立院工作並非一人即可,依公文程序及中選會組織編制,業務單位擬稿完成後,一路要科長、副處長、處長、主任秘書、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核章並核定後再送秘書處發文承辦人、科長及室主任配合發文。中選會應該好好解釋:為什麼別人吃米粉,你在喊燒?配角演得比主角還賣力?

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四條「公務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及第十四條「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本法禁止之行為」。倘若中選會無法證明自己未獨厚國民黨及介入國民黨內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主管機關銓敘部及監察院就得趕快立案,對相關公務人員及政務官進行調查,以遏阻行政不中立歪風。否則公民們可每日下午六點多赴中選會洽公,讓中選會證明「未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

。(作者為公務員,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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