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原轉」該怎麼轉

◎ 江子揚

在近代國家民主化歷程中,轉型正義扮演重要角色,就國際經驗來看,若干民主國家對於轉型正義處理,著眼於先前國家對於族群的壓迫與同化層面上,如美國、加拿大、澳洲與紐西蘭等,皆積極處理過去國家政策對原住民族的壓迫(胡博硯,2018:8;謝若蘭,2016:2)。

原住民族研究者阮俊達先生在〈族群主流化觀點下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一文,針對原住民族在台灣轉型正義面臨的問題,提出(一)「族群主流化」(Ethnic Mainstreaming),以及(二)「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特殊性」觀點。筆者嘗試透過該文理路進行以下討論。

首先,族群主流化觀點涵攝「各級政府部門具備基本的族群敏銳度,並讓社會大眾意識到每個人都是族群關係的當事人,進而促使多元族群都能夠共同參與社會主流的建構」。其中,就消極面向而言,政府單位需避免歧視,但也要正視族群差異,同時排除政策制定上預設的優勢族群思考模式;在積極面向部分,則須力促國家社會各層面多元族群的參與和建構機會,即「共同參與主流的建構」,因此原住民族得以進入台灣社會主流,進而實踐不同族群間的對等互動。

其次,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特殊性,特別係針對「持續性不正義」部分。返視近代台灣史發展脈絡,一九四九年國民黨遷台後,針對原住民族治理方針,幾乎承繼日治時期,持續侵害壓迫,特別是一九五○年代所推行的一系列「山地平民化政策」,包括語言權、土地權、文化權、教育權、姓名權與發展權等更是斲傷原住民族各式生活權利,此外,白色恐怖期間,殺害樂信.瓦旦(林瑞昌)、吾雍.雅達烏猶卡那(高一生)與雅巴斯勇.優路拿納(湯守仁)等菁英,更彰顯原住民族所受到人權侵害,兼具集體性與個體性。

原住民族不僅是台灣土地原始主人,更是做為台灣歷史發展起點與根源,其後迭經不同外來與殖民政府統治的「重層殖民」性格,原住民族的權利回復與歷史正義問題有其重要性與急迫性,這也是台灣邁向國家正常化必經之路。

(作者為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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