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漂亮的牆頭草

◎ 吳至祥

行政院為爭論不休的「同性婚姻專法」正名,從本法草案的內涵來看,至少這是株漂亮的牆頭草,兩邊都討了巧。去年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其中的同性婚姻公投案過關:「以民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經營共同生活權益」、「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獲多數民意認同,但明眼人一看,再去對照草案的條文,真不知該慶幸還是感嘆,院方的確「沒有違背」公投結果,不多也不少。

以心理工作者的觀點來看,草案算是爭取到彩虹朋友們的權益,但是除了法律條文,政府部門不能迴避更重要的課題:去汙名化與實質平等。

婚姻與家庭原先只是個概念,隨著時代變遷面臨挑戰,每個人心中都懷抱有對完美家庭的想像,正如同婚姻所帶給人們的浪漫憧憬,但筆者所遇見的彩虹朋友們,不是對原生家庭及對看見的婚姻失望,就是懼於踏入其中,為什麼呢?

美國社會學家艾文高夫曼(Erving Goffman)在其著作《汙名:管理受損身分的筆記》中指出,被汙名化的人,必須不斷努力去適應自己不穩定的身分認同,其自我形象始終對抗著別人強加在他們身上的形象,心理師在工作時,往往深曉個案處於負向社會氛圍中,那種無以名狀之痛苦,而盡力去支持和接納,同時提醒自己,人人都可能成為蒙受汙名者,也可能成為施加汙名的共犯。

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的公布,對彩虹朋友是種鼓舞,但藏身在法律條文後面的,是社會中更深不可測的汙名、迷思與恐懼。美國精神醫學學會於二○一一年,呼籲全世界,致力於去除其本國對同性戀的汙名與刑罰。我國法律條文繼精神醫學之後,快馬加鞭地趕了上來,但面對汙名化與性別友善環境,需要所有人一同對抗與營造,才不愧對我享譽人權國度之美名。

(作者為心理工作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