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回應易思安:台灣應有「第一擊的權利」

◎ 洪世才

自由時報刊登美國智庫「2049計畫室」研究員易思安(Ian Easton)的專論「防衛台灣大辯論」,點出台、美兩國的戰略思想有落差,他也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那就是「台美兩國勢必要發展出一項共同防禦的工作計畫」。

筆者認為,由於美國官方當前主要觀點是把台海的決戰放在美國的參戰,所以,台海戰端啟動權在中國,台灣無法搶得先機,只能防衛固守地挨打等待美軍。

這是非常錯誤的美國觀點,對台灣百害而無一利。美國是否會參與台海戰爭還是未知數,就算最終因美國的全球利益而參戰,已經被打得稀巴爛的台灣,對美軍的幫助會有多大,要打個問號。

這個打法也不是台美一個團隊的打法,最多只能視為「救援打法」。嚴格地說是部分犧牲台灣,而以美國為救世主的打法。易思安看出了美國在台海的戰略盲點,所以點出「台美兩國勢必要發展出一套共同防禦計畫,整合成一個團隊」。

這個提議非常好,比救援戰略好多了。在易思安的戰略思考下,我有一個提議請思考,那就是在一個台美團隊之下,前鋒的台灣,應該擁有「第一擊的權利」。這就是說當中國已經明顯進行攻擊台灣的軍事行動,不必等中國實際開火,台灣就有「預防性開打」的權利。

正如某些美國官員的看法,等著中國開戰的台灣,可能幾小時台灣的海空軍就失去戰力。失去主動權的台軍,開戰之初就被摧毀是很可能的。那麼,採取戰術主動其實是可保存戰力,給予敵方部分重創的好辦法。這麼一來,不論是美軍的救援,或是美軍的第二擊「參戰」,戰果就會更好,可以保全台灣。

這是台美一個團隊的兩個層次戰術戰法,是一體的打法,不知美國超強是否也能以區域性的特點,稍微修正全球性的戰略和戰術。

(作者曾任記者,彰化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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