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黃冠棠院長看管中閔教授

◎ 陳昭姿

根據二○一五年七月廿三日中時報載,時任台大醫院院長黃冠棠,因為兒子當年申請台大住院醫師,為了避嫌,避免引起院內同仁不必要的壓力,尚未屆齡的他,以家庭理由提出辭呈,提早退休。文中強調,黃冠棠專精於肝炎、肝癌、肝硬化治療,是國內肝臟權威,自二○一三年八月上任後鮮少在媒體曝光,行事低調,在前一年大選處理柯文哲MG149案時,被院內醫師極力誇讚開會有效率、目標明確不拖延,是相當為人敬重的院長。

反觀管中閔先生,參加台大校長遴選,事先未揭露其台哥大獨董身分,而身為遴選委員的蔡明興董事長,同樣未於事前與選舉當日揭露他與候選人關係。根據報載,管先生當選後引起爭議時才說明,將依照法律規定,在上任前辭去營利事業機構職務。支持者強辯,蔡董事長一票不足以影響大局,反對者則認為,蔡董事長根本不宜擁有那一票。

台灣大學是國立大學,擁有龐大公務預算,更是台灣人民心目中的最高學府。台灣大學校長地位何等崇高,被要求德高望重品學兼優,只是恰如其分。如果教育部與遴選委員只以最低的道德標準─法律檢視之,與我們檢視一般政客之水準,有何不同?如此,台灣大學不值得做為最高學府,台大校長更不配擁有最高社會聲望。

對於此次遴選爭議案,因涉及資訊揭露、利益迴避乃至學術倫理等重大爭端,校內師生千人以上連署,並獲得卅五名代表同意,要求緊急召開校務會議,目前預定春節假期後召開會議。我們期待且要求,對於校長選舉過程,台灣大學不能降格到以基本法律規範之,台灣大學必須持以最高道德倫理標準檢視。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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